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,因其在2023年及2024年财务处理中存在会计差错,导致财务报表需进行追溯调整,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晖、时任财务总监吴中家被指出违反相关规定。
根据监管函披露,湖北证监局此前已查明瀛通通讯存在两项主要会计处理违规事实。一是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将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部分股票出售所得492.49万元确认为“营业外收入-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”,但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——金融工具列报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,该笔出售库存股所得应记入资本公积,而非营业外收入。二是公司在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时,未按照实际授予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,而是按照解锁比例确认,导致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,需予以冲回。
上述违规行为导致公司对2023年度、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,涉及利润总额等关键财务数据。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,瀛通通讯的行为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(2024年修订)》第2.1.1条关于信息披露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规定。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晖、时任财务总监吴中家未能恪尽职守、履行诚信勤勉义务,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(2024年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2.1.2条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,严格遵守《证券法》《公司法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,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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